(吉医院字﹝2020﹞1号)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档案是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反映教育教学情况的材料、报表以及规章制度等。为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学校和函授站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主体,涉及到的继续教育教学档案材料大体包括:
1.学校和函授站继续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等。
2.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3.各学期的教师聘任备案表、课程表、授课教师安排表、教学日志、学生考勤表等教学安排和教学组织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4.课程考试试卷样本、学生考试试卷、学生考试成绩单、考试安排和考场记录等。其中,学生考试试卷以班级为单位装订归档,上附封皮、样卷和标准答案。
5.学生学籍档案(学籍表)、新生报到登记表、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毕业生登记表等。
6.合作协议书、招生资料等。
7.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教学材料。
二、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
1.各函授站应按要求及时做好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定期对函授站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检查结果作为函授站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查阅利用。
3.应按档案材料自然形成的规律和便于利用的要求,进行系统整理,一般按照分年级、分专业、分班级的要求编制各类教学档案。
4.归档材料应格式统一,书写工整,符合归档标准,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5.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