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归口管理学校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并统筹协调全科医学教育等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为一体的二级机构,下设招生学籍办公室、培训中心和全科医学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发展实际,拟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全科医学教育发展的意见。

  二、负责继续教育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专业申报、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录取、咨询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办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四、负责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学费核算清缴、教学管理、课程考试、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

  五、负责继续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合作单位)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继续教育的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教学检查与评价,教学与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制定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计划和规章制度。

  八、管理、开发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

  九、组织申报、建设、管理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基地、培训中心。

  十、统筹协调学校、附属和教学医院全科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社会组织会员单位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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