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吉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吉医院字〔2023〕116 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审定,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53名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授予学士学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丛老师;电话:0432-64560591;64561283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