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毕业证书制作工作,现将规范学历照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0届毕业生学历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册已统计完毕,请各函授站自行确认,照片不合格的同学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重新拍摄,于2020年6月26日前先将电子版照片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信网检测合格后通知邮寄纸质照片制作毕业证书,逾期未传照片影响学生学历注册,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自2021届毕业生起,必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采集图像信息,图片不合格者学历不上网。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_教毕指〔2017〕99号.zip
吉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
2020年6月19日